http://shanxi.hteacher.net 2016-07-22 17:08 山西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二)考试
考试以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分《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两门,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各门均为百分制。
《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的权重比为3:7(计算公式: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30%+《专业基础知识》成绩×70%)。笔试成绩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2)笔试内容
① 《公共基础知识》:
教师岗位《公共基础知识》以教育学、心理学内容为主,不同学段命题内容不同。医护岗位《公共基础知识》以医学基础知识为主(中医师为中医医学基础知识)。
② 《专业基础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均以所报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内容为主。
2、资格复审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各岗位招聘名额1∶2的比例分别确定面试对象。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共同列入该岗位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的学历、专业、年龄、执业资格等条件重新进行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负责资格审查的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3)面试
教师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讲课题目随机抽取。讲课前备课时间为一个小时,讲课时间为10分钟,相关教材自备。
医护岗位采取标准化面试法,面试时间为8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应试人员的综合成绩采取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算法。教师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为5∶5(计算公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医护岗位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为7∶3(计算公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综合成绩出现小数时,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五、体检
按照所报岗位名额1∶1的比例,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参加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教师岗位按笔试《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医护岗位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再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排序。继续并列的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入闱体检人选的考生综合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六、考察考核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核。考察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复审。考察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因体检或考察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不递补。
七、自主选岗
本次招聘采取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自主选岗的办法确定岗位。各报考类别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综合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体检),考生按照排名先后顺序在各自报考类别内自主选择岗位(单位),第一名先选,第二名后选,依次类推。
八、聘用审批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考核结果,依据综合成绩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县招聘领导组审定后,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现在校就读的研究生、专升本人员以原取得的学历报考并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须办理相应的研究生、本科退学手续,并转回本人档案和组织关系后,方可聘用。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拟聘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社部门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
3、拟聘用人选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见习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办理入编、起薪等相关手续。见习期为12个月,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定职、定级手续。
试用期包含在见习期、聘用合同期内。
4、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原则上五年内不得流动。
九、招聘待遇
县医院、中医院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余岗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纪律与监督
1、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该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监察岗位的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工作。
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2、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招考工作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咨询电话:0355-8322361
十一、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长子县教育系统招聘简章.xls |
2.长子县卫计系统招聘简章.xls |
3.2016年长子县招聘教育卫计系统岗位汇总表.xlsx |
4.2016年长子县招聘教育卫计系统报名登记表.doc |
长子县公开招聘教育卫计系统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201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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