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angdong.hteacher.net 2017-02-13 14:12 广东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广东省东莞市教育综合考试模拟卷解析
一、单选题
1.选D。
【解析】教育是新生一代的成长和社会生活的延续与发展不可缺少手段,是一切人,一切社会所必需,与人类社会共始终,促进人的社会化和个性化,即教育的社会功能与个人功能,因此,教育是人类社会的永恒范畴。 因此,本题选D。
2.选C。
【解析】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出版了近代第一本系统的教育学著作《大教学论》。德国赫尔巴特的《普通教育学》(1806)标志着教育学已开始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标志着规范教育的建立。因此,本题答案选C。
3.选C。
【解析】A项教师和学生是课程资源; B项学校可根据地域性特点、学校传统和优势自主开发校本课程。D项对教师而言课程资源不仅仅是课程标准和教科书,还存在其他形式的资源。C项表述正确,课程资源具有多样性。
4.选D。
【解析】美国的班杜拉创立的社会模仿模式,在德育上,该模式认为人与环境是一个互动体,人既能对刺激作出反应,也能主动地解释并作用于情境。该理论主张用替代性学习概念,建立了观察学习的理论体系来说明个体对刺激的反应和对行为体系的建构。建立在替代基础上的观察学习是人类学习的重要形式,是品德教育的主要渠道。
5.选B。
【解析】这句话出自《学记》中的“故君子之教喻也,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即君子教学,不是直接灌输知识,而是创设情境,言此而意彼,让学生感悟、发现,从而得到教师“举一”而学生“反三”的教学效果。体现的是教学原则中的启发性原则,即启发性原则是指在教学中教师要承认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注意调动他们的学习主动性,引导他们独立思考,积极探索,生动活泼地学习,自觉地掌握科学知识,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答案选B。
6.选C。
【解析】班级授课制是一种集体教学形式。它把一定数量的学生按年龄与知识程度编成固定的班级,根据周课表和作息时间表,安排教师有计划地向全班学生集体上课,并且班级授课制是目前世界范围内最普遍和最基本的教学组织形式。班级授课制的特殊形式是复式教学,班级授课制的辅助形式是个别教学和现场教学。因此,本题选C。
7.选A。
【解析】知觉的选择性指人们主动而有意地选择少数事物(或事物的某一部分)作为知觉的对象,或无意识地被某种事物所吸引,以它作为知觉对象,对它产生鲜明、清晰的知觉映象,而把周围其余的事物当成知觉的背景的一种心理活动。看书时用彩色笔划出重点,便于阅读是利用知觉的选择性。因此,本题选A。
8.选D。
【解析】先学习的材料对识记和回忆后学习材料的干扰作用,称为前摄抑制。后学习的材料对保持和巩固先学习材料的干扰作用称为倒摄抑制。中间部分的记忆效果差是因为受到前摄抑制和倒摄抑制双重抑制的影响。因此,本题选D。
9.选A。
【解析】根据维纳的三维度、六因素的归因分类,努力程度是外部的、可控的、不稳定的因素。学生若是把学习成败归因于努力程度因素对学习动机的激励作用最大。因此,本题选A。
10.选A。
【解析】“强、灵活、平衡”的神经类型与多血质相对应。胆汁质相当于神经活动强而不均衡型。粘液质相当于神经活动强而均衡的安静型。抑郁质相当于神经活动弱型,兴奋和抑郁过程都弱。因此,本题答案选A。
二、材料分析题
(1)本案例涉及的法律关系主体有学校、王某(学生)、薛老师(班主任);
(2)1.《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所以学校开除学生王某是错误的,也是违法的。
2.《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班主任薛老师对王某采用罚站、罚抄作业的行为也是违法的。
3.《教育法》明确了学生有努力学习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的义务,王某未能很好的尽到义务,应接受学校和老师的教育和帮助。
责任编辑:yang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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