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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开专项新任教师招聘11名公告

http://fujian.hteacher.net 2023-05-23 11:38 福建教师招聘 [您的教师考试网]

           

(四)综合成绩计算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若出现面试人数与聘用人数的比例≤1:1的,则应聘人员综合成绩必须在70分及以上。

(五)体检

参加体检人选需在指定时间地点完成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体检合格者方可聘用。

此环节之后不再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需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应聘人员的档案是否存在涂改、不齐全、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行为等方面的情况。

在职应聘人员应在考核前提交所在单位(机关或事业在编人员需提供相应人事主管单位)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考核资格。

(七)聘前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核、聘前公示,最终确定拟聘人选,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及公示前因拟聘人选自动放弃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1.聘用资格: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对所公示的岗位依次进行选岗,未参与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2.聘用手续:选岗完成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服务年限最低为5年,其中我区签约的当年度毕业的公费师范生在平潭服务年限不得低于6年,相关要求按照《平潭综合实验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跨地区转任及辞职管理办法》(岚综委办发〔2022〕3号)及《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等规定执行。

试用期均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新任教师岗位的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聘任在专业见习期(专业初期)岗位,试用期满由用人学校按照相应岗位聘任条件(或竞聘方案)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3.资格审核贯穿全程。拟聘用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相关情况,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岗前培训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

4.履约要求:聘用人员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其聘用合同。

三、其他事项

1.学历学位有关说明

(1)境内学历和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证书信息原则上应在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上可查询认证。

(3)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双学位双专业”查询平台

(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上可查询认证。

(4)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信息及其学位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5)专业条件设置为“X X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X X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X X类”X X相关专业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中“X X类”X X相关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详见本公告附表各有关岗位)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对博士和留学人员的专业要求按相近原则认定。

(6)允许应聘人员按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低学历报考相应岗位。应聘考生网络报名时需在岗位备注中注明“本人以X X学历层次报考本岗位”。

2.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通信畅通、随时联系,因联系不上而出现的贻误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本通告未明确事项,按相关政策法规办理。

4.本次招考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23170529,0591-23109991(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5.以上招聘事项如有因故变化,以补充通告为准,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本通告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平潭综合实验区2023年公开专项招聘新任教师岗位一览表
2.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公开专项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2023年5月18日

原标题: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关于2023年公开专项招聘新任教师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s://www.pingtan.gov.cn/jhtml/ct/ct_8518_129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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